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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告(新增附件7/附件8)

作者:发布时间:2022/01/21 03:58访问量:5071

各院部、申请人:

为更好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的质量,现将我校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2022年度国家基金申请政策变化较大,详细改革举措、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各项目类型具体要求及申请代码等内容请认真查阅申报指南。

1.项目类型

202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本年度基金系统进行了升级改版,申请人在新增项目申请时,一般首选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个别申请交叉科学部的重点类项目或优、杰青项目除外)。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22022年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填写,2022120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填报方式

所有类型项目申请均须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N)在线填写(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ISISN系统中未注册过的申请人,请联系各学院科研秘书或科技处添加用户。

3.限项规定

1)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执行期为20221231日前),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2高级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2019年及以前主持的项目计入限项,参与的项目不计入限项;2020年及以后主持、参与的项目均计入限项)。

3)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1项,参与不限项(精力与时间允许情况下)。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直接费用不超过200万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等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

5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杰青、优青、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等申请时不计入限项。

6人才计划项目互斥及资助体系升级

 6.1 2022年继续执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其他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政策,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申请或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6.2 2022年继续执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其他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政策,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申请或承担一项。

 6.3 优青、杰青等申请人应该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7)连续两年(本次指2020年和2021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82021年度获得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42022年指南新变化及注意事项:

1全面实施无纸化申请。所有项目类型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2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2022年政策变化)

5)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代表作必须上传全文(专著上传指定页)。

6)研究内容不得是同时通过其他渠道申请且处于受理、评审期。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与联系,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重复申请的行为。

7申请代码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准确选择。注意:代码需要选择到二级代码。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关键词内容。

8)对于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规则和伦理准则,按照相关学部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伦理证明模板见附件,同时提供承诺书给依托单位留档。

9)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311,结束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1231日。

10)申请书中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提交纸质材料时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姓名书写必须清晰可辨识)。

11)申请人为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可以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时须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见附件1);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其中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2)无高级职称且无博士学位的申请人提交项目申请时,需提供2位专家的推荐信(见附件2)。

5.及时关注官网动态

基金申请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097/

申请规定:https://www.nsfc.gov.cn/Portals/0/fj/fj20220119_01.pdf

有关限项条件: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wd/sq/04/

系统使用常见问题(如找回账号等):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index/question/helpIndexMain?qtype=Common

如何填写申请书: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res/miniiris/prp_t_usr.pdf

帮助中心: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help-center

基金共享网:http://output.nsfc.gov.cn/(收录所有已结题项目,撰写基金时可参考)

二、学校工作安排

1.材料报送要求

1)各院部科研秘书汇总附件5校伦理委员会证明和附件6医学伦理承诺书-科研人员纸质版(需要提交医学伦理证明项目:一式一份,附件6需要项目申请人签字并盖院章留科技处存档),于224日前统一交到科技处盖伦理委员会印。

2)请各有关院部按要求严格遴选、认真审核,并对所上报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要求于202235日前完成在线审核提交。

3)各院部科研秘书汇总纸质申请书原件(所有项目:一式一份,双面打印,须附申请人简历中代表性论文首页,以便校内形式审查)310日前统一提交科技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院部汇总,学校不接收个人申请材料。

2.材料接收地点

江宁校区行政楼819办公室。

3.校内联系人

科学技术处:黄欣

电 话:025-8618505318012829896

邮 箱:1620214671@cpu.edu.cn

附近1:导师同意函模板.doc

附件2:同行专家推荐信模板.doc

附件3:关于依托中国药科大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协议(学校留档).doc

附件4: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协议书(学校留档).doc

附件5:校伦理委员会证明.doc

附件6:医学伦理承诺书-科研人员(学校留档).doc

附件7:常见问题2022.docx

附件8:中国药科大学形式审查表2.28更新.doc

 

中国药科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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