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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题项目结余经费办理结转项目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20-10-14 浏览次数: 1319 | ||
各院部系,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及学校科研项目有关规定,计财处、科技处拟对部分已经结题的项目办理结余经费结转手续,并分别结转入新预研、发展基金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对校财务系统中2018年(含)之前已结题余额非零的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除外),项目负责人可根据《中国药科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与结余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申请办理结余经费结转手续。 二、发展基金和发展基金划分、比例、使用期限及管理,严格按《中国药科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与结余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三、请各学院于2020年11月6日前将申请材料(附件1、附件2)收集齐全后,统一报江宁校区行政楼科技处819室。
通知文件下载:关于结题项目结余经费办理结转项目的通知-2020年11月6日前报科技处.zip
附件: 1、附件1 结余经费转预研基金申请表; 2、附件2 结余经费转发展基金申请表; 3、结余经费申报要素 4、关于印发《中国药科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与结余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药大财〔2016〕365号)。(见计财处网页) 联系人:吴进 电话:86185053
计财处 科技处 2020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