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药物质量与安全预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材料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技信司[2021]123号)文件要求,现将药物质量与安全预警重点实验室评估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方式:纸质版材料,地点:中国药科大学玄武门校区第四实验室111房间,公示期为8月23日至25日。

联系人:陈廷素025-86185053,1367512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