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药科大学科学技术处官网     今天是

关于组织申报首届江苏专利奖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09/23 11:49访问量:236

关于组织申报首届江苏专利奖的通知

各院部系、各位老师:

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首届江苏专利奖评选的通知》(苏知发〔202289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校专利奖组织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首届江苏专利奖设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和发明人奖,其中,江苏专利金奖不超过10项、江苏专利银奖不超过20项、江苏专利优秀奖不超过50项、江苏专利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

二、评选范围及参评条件

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等专利项目中评选产生,江苏专利发明人奖从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中评选产生。

(一)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参评条件

申报参评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20211231日前(含12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稳定;

2.专利权人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为本省常住居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全体专利权人同意申报;

4.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

5.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产业以及环保政策;

6.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二)江苏专利发明人奖参评条件

申报参评江苏专利发明人奖的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居住在本省一年以上的居民,且近3年主要发明创造活动所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地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证书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栏中署名前三位)的专利质量高、布局合理。截至20211231日,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20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或者有效国(境)外专利不少于2件;

4.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具有实质性贡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项目或者个人,不得参评本届江苏专利奖:

1.专利项目已获得中国专利奖或者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的;

2.专利项目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权无效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的;

3.个人已获得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包含以往获得过江苏省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奖、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

4.个人职务在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干部,不包含事业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报名额

按照《关于开展首届江苏专利奖评选的通知》要求,我校申报名额为2项专利项目,2项发明人项目。

(二)申报方式

申报江苏专利奖通过省教育厅推荐或者院士推荐两种方式。

1.通过省教育厅推荐

按照省教育厅工作布置,有意申报者请提前联系科技处对接申报事宜(含校内公示,在线填报),所有申报过程需2022928日前完成

2. 通过院士推荐

申报参评项目或者个人可由所属学科或者领域的2名以上(含2名)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中国工程院院士联合推荐。每位院士只能推荐1项申报参评专利项目或者1名申报参评个人。

请按照《关于开展首届江苏专利奖评选的通知》要求及时申报,并及时联系科技处。

此次申报时间较紧,且申报流程包含公示要求,有意申报者见通知请即刻着手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提前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付秀峰   025-86185516   fxf_kjc@cpu.edu.cn

详细内容请阅读附件《关于开展首届江苏专利奖评选的通知》(内含申报材料下载)。

       附件: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首届江苏专利奖评选的通知

    http://jsip.jiangsu.gov.cn/art/2022/9/22/art_85036_10612563.html


版权所有:中国药科大学科技处 玄武门校区:南京市童家巷24号 中国药科大学科技处 邮编210009;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邮编:211198
办公电话:纵向事务83271516 、83271310 横向事务83271512、83271388 专利报奖83271512、83271487 邮箱:cpukjc@cpu.edu.cn